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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禄电子: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前沿热点
来源: 证券之星      时间:2023-04-20 21:12:49

股票代码:301282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股票简称:金禄电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公告编号:2023-038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


(资料图)

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特别提示: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年4月20日的交易时间,即9:15-9:25,9:30-11:30和13:00-15:00;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

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:15至15:00期间的任意时间。

号地公司三楼会议室。

  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符合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《公

司章程》的相关规定。

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  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 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,代表 股份

东代理人共8人,代表股份69,443,734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.9466%;通过网

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,代表股份5,029,60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.3278%。

  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人,代表股份10,363,034股,

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.8566%。其中: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人,代表股份

表股份5,029,600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.3278%。

股东大会。

二、会议审议表决情况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64,5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64,5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64,5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49,7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39,4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7723%;反对23,6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277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64,5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10,338,4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38,4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7626%;反对24,6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374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关联股东李继林先生、周敏女士、叶庆忠先生、叶劲忠先生及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

伙企业(有限合伙)对本议案回避表决,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64,110,300股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10,338,4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38,4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7626%;反对24,6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374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关联股东李继林先生、周敏女士、叶庆忠先生、叶劲忠先生及共青城凯美禄投资合

伙企业(有限合伙)对本议案回避表决,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64,110,300股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48,7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38,4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7626%;反对24,6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374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48,7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38,4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7626%;反对24,6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374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48,7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38,4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7626%;反对24,6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374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48,7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38,4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7626%;反对24,6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374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48,7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38,4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7626%;反对24,6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2374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48,7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48,7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54,5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44,2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8186%;反对8,8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849%;

弃权10,0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965%。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64,5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股,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  其中,中小股东同意10,354,234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

的99.9151%;反对8,80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.0849%;

弃权0股,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%。

案》

  表 决 结 果 : 同 意 74,454,534 股 , 占 出 席 会 议 股 东 所 持 有 效 表 决 权 股 份 总 数 的

三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

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、规范性文件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会议表决

结果合法有效。

四、备查文件

  特此公告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金禄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董   事   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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